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信息的价值日益凸显,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然而,一些看似普通的行为,可能因为疏忽或对法律的无知,而触犯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今天,我们将通过三个真实案例,为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案例】
案例1 :建立并提供侵犯个人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触犯法律红线
2020年4月至10月,肖某某与邓某某利用发卡平台源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对外开放注册,供用户进行公民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非法交易。肖某某还在平台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并按交易额收取服务费,交易总金额超过人民币47万元。截至案发,注册平台的卖家共200余人,非法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95万余条,被侵害个人信息的未成年人分布在浙江、天津、河北等全国多地,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年2月,检察机关对肖某某、邓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21年10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人肖某某、邓某某共同支付损害赔偿款人民币3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案例2 :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牟利
2020年6月,被告人杨某加入了多个“拉新”微信群,得知可以将客户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发送到微信群里,注册京东、淘宝、抖音等APP账户牟利。杨某遂起意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牟利,其在经营的宜昌市×区××通讯店,利用为客户办理电话卡、充话费等业务之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发送到相关微信群用于注册淘宝、京东等账户,杨乐明从每个注册账户中获利1元到12元不等。截止2021年7月5日,杨某共通过上述手段非法所得人民币7632元。
2021年7月7日,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被告人杨某主动到案。鉴于杨某认罪态度好,认罪认罚,缴纳罚金,并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案例3 :公司员工泄露客户信息,引发法律纠纷
近日某公司发生了一起客户信息泄露事件。经查,该公司员工王某在工作中,为了谋取私利,将公司掌握的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了一家竞争对手公司。这些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购买记录等,给公司和客户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公司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最终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同时,该公司也因为对员工管理不善,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解读】
通过以上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需要注意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不仅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还要看其行为是否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来说,“情节严重”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7.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8.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如何避免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不要以为一些看似普通的行为不会触犯法律,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因无知而犯罪。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如果你是企业员工,要妥善保管好公司的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如果你是从事信息收集、处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收集、使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不要随意在网上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请求,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4.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督。作为用户,我们要对网络平台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网络平台存在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民个人信息是每个人的重要隐私和权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希望通过今天的普法宣传,能够让大家更加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疏忽或无知而触犯法律。同时,也希望广大企业和网络平台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信息社会。